河南省要求进一步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落实全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暗访督查工作制度、驻厂(场)监督员制度、信息员制度、观察员制度等。逐步建立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链条和从原料进入到成品输出的全程控制链条,健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食品产业升级与发展。
河南同时要求,以深化GMP实施为重点,扎实推进药品标准化。一是严格药品注册管理,从源头上保证药品安全。二是加强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基本解决药品批发企业挂靠经营、连锁企业不统一配送药品的问题,保证药品经营企业所经营的药品100%进入经过GSP认证的质量保证体系。三是强化器械监管工作,进一步做好注册清理工作,杜绝发生高类低划、不属于医疗器械审批的情况,建立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产品档案数据库和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审批档案库。四是巩固联系打假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