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及监督部门的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医院基建项目,保质、保量地完成医院下达的基本建设任务。
2.协助医院、做好新建工程立项报告、并配合好设计部门或咨询公司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3.加强对外联系,协调外部关系,做好新建工程项目的立项、报审、报建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开工报告等各项建设审批手续。
4.配合相关科室,做好房屋拆迁、三通一平的前期准备工作,为顺利早日开工创造条件。
5.配合医院监察室及招标办组织好新建项目、改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包括各个项目的设计招投标、监理招投标、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各项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工作。
6.根据医院统一计划,拟订工程基本建设计划。组织好工程图纸会审审查工作,起到监督作用。负责组织各参建方科学、规范、高效施工,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并在实施中严把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关,做好在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协调工作,配合审计部门严把工程造价关。
7.做好项目建设文件、会议记录、招标文件、合同及其它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做好工程项目中的隐蔽资料、进度、施工日志的收集,做好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验收、初审、移交,做好竣工图纸、竣工审计资料的收集,并按规定及时向档案部门提供完整、规范的工程档案。
8.做好工程费用的使用管理,负责审核工程费用支付的申报,控制投资指标,及时掌握进度和用款情况的汇报工作,按期做好工程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9.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交付使用后的解释工作,做好质保期各参建施工单位的维护、维修监管工作,做好交付使用后的监督巡视等工作。
10.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廉洁奉公,增强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